產品詳情
噴漆廢氣處理工藝:噴漆廢氣→水簾柜→水噴淋廢氣處理塔→UV光解設備→活性炭吸附器→離心風機→達標排放
一、項目概況:
東莞市潤陽塑膠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廣東省東莞市,該廠在生產過程中設有噴漆工序,所采用的噴涂劑主要為油漆,有一定量的廢氣外排,廢氣的主要成分是漆霧及揮發的苯及苯系物(俗稱天那水),對周圍環境有一定影響。
現該廠為維護員工利益、改善工作環境及周邊環境不受影響。特委托廣東啟綠環保工程設備有限公司擬定此設計方案。
二、污染物及其危害性
2.1、主要污染物:
㈠ 漆霧; ㈡ 揮發性有機廢氣(主要為三苯VOCS)
2.2、污染物的形成及危害性:
2.2.1漆霧:液態油漆在氣壓作用下形成的霧化粉塵顆粒物,呈粘稠狀,透明、極易吸附在所接觸的人或物體上,而且還是潛在的致癌物質,對整個大氣環境造成污染。
2.2.2揮發性有機廢氣:主要為三苯(苯、甲苯、二甲苯)VOCS,有機溶劑是用來稀釋油漆以達到物件表面光滑美觀的目的,但有機溶劑極易揮發,不能長時間隨油漆附著於物件表面,在噴涂及晾干過程將全部釋放出來,從而形成有機廢氣,其特點為無色、極具刺激性,隨空氣的流動而擴散於大氣中,能通過人體呼吸或直接作用人體,對人體的呼吸系統、血液、心肺、肝臟、黏膜、眼睛、神經等造成傷害,潛在的致癌物質,也會通過皮膚直接傷害人們。
三、設計依據與原則:
3.1設計依據:
(1)、遵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;
(2)、遵循GB16297-1996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;
(3)、遵循《大氣污染物控制工程》;
(4)、遵循《通風與空氣調節工程》;
(5)、遵循《工業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;
(6)、廣東省地方標準DB44/27-2001《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》
(7)、依據現場環境及參考廠方要求;
(8)、依據以往工作經驗及參考O外同類廠家資料;
(9)、電氣工程采用O級設計規范與標準:
1)、GBJ54-83《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》
2)、GBJ50034-93《工業企業照明設計規范》
3)、GBJ50055-93《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規范》
四、設計目標:
噴漆廢氣經處理后,污染物排放達到廣東省《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》DB 44/814-2010第二時段排放標準;離地15米高空排放
即:苯外排濃度低于1mg/m3。甲苯與二甲苯外排濃度低于20mg/m3。總VOCs外排濃度低于30 mg/m3
五、處理工藝選定流程框圖及說明:
5.1 處理工藝的選定:
綜上所述,各種方法均有優缺點,一個O的處理工藝必需是集眾所長,避其所短,必需O、實用、低能耗、易操作。
實踐證明,單獨采用任何一種方法都不能達到O治理目標,因此本方案選用組合式一級除塵、紫外光光催化處理工藝、活性炭吸附工藝,從而達到O佳、O處理效果。
根據噴漆廢氣的特點及環保要求,擬采用水噴淋清洗工藝+UV光光催化處理+活性炭吸附工藝對其進行治理。
噴漆廢氣處理工程流程圖
5.2 處理工藝說明:
漆霧廢氣產生于噴涂過程,液態油漆在氣壓作用下形成霧化顆粒物及揮發三苯等有機危害物,濃度較高,粒徑較小,絕大部分在10µm以下,若未經預處理,將很快堵塞活性炭微孔,使活性炭失效。噴漆廢氣經過水簾柜清洗后,對漆霧起到很好的清洗降解作用,由于漆霧呈粘稠狀,極易吸附在所接觸物上,需定在清撈循環過濾沉淀漆渣,廢氣經濕式旋流板噴淋塔進一步清洗處理后,廢氣中細小粉塵、未凝固的油漆顆粒及少量的有機廢氣被水噴淋吸收,確保廢氣中粉塵顆粒物大部份被攔截去除,進入UV光催化處理設備,運用高能UV紫外線光束及臭氧對惡臭氣體進行協同分解氧化反應,使惡臭氣體物質其降解化成低分子化合物、水和二氧化碳。再進入活性碳吸附床,有機氣體在床內被活性炭吸附,凈化氣體由加壓風機經排氣筒高空排放。
該法凈化效率可達90%以上,大大改善了大氣環境。
塑膠制品噴漆廢氣治理工程案例
(水噴淋廢氣處理塔+UV光解設備+活性炭吸附器)